关于继续开展防疫期间测温工作的
通 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班级: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》和湘教通﹝2022﹞40号《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学生工作处决定继续开展在校学生日常测温工作,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测温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
二、测温次数
每天测温不少于1次
三、测温温度填报
每天通过健康打卡填报
四、测温地点
住宿生:各栋学生公寓值班室大厅测温仪处
走读生:学校校门口测温仪处
五、注意事项
1、疫情防控工作无小事。请各二级学院负责防疫工作的领导亲自部署,各辅导员对全体学生做好要求,每日督促到位、落实到位;
2、测温情况处置。测温温度在37.3度以上者,做好个人防护,立即前往学校文体中心医务室进行处置,同时向辅导员报告;
3、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二级学院的考核。
学生工作处
2022年3月16日